【電商好夥伴MAX】部落客免費接案社團 使用規則
(本文網址:https://reurl.cc/Nb6VO6)
發佈者:團長MAX

溫馨小提醒:
很重要!請在發文前仔細看過,
因為只要違規,
一律直接「刪文」+「停權」(禁言28天)

 

 

🪄I.社團限定「發文對象」

 1.KOL:
  A.Blogger(部落客)
  B.Youtuber
  C.Facebook 網紅、網美。
  D.Instagram 網紅、網美。
  E.Threads(脆)。

 2.發案廠商
  包含但不限於品牌端
  (原廠、代理商、經銷商、公關)
  等行銷相關部門、單位等。
  (請注意!本社團僅供徵文服務,
  請勿在本社團內蒐集名單)

 

🪄II.社團限定「發文類型」

 1.廠商徵求開箱、體驗、試吃、試用等招募文。
 2.接(發)案相關問題。
 3.部落客的部落格文章分享。
 4.Facebook粉絲專頁、Instagram文章。
 5.Youtube頻道影片。

 如果您不確定自己的文章種類,
 請來信詢問團長MAX。
 Mail:MAXECPartner@gmail.com

 

🪄III.社團限定「留言類型」

 留言請以「接(發)案相關問題」為主。請勿張貼無關文章及連結。

 

🪄IV.「廠商發文」限定格式

 1. 「商品開箱」或「服務體驗」版格式
  (網址:https://https://reurl.cc/KdjNVp)

 2.「餐廳食記」版格式
  (網址:https://https://reurl.cc/zpzx20)

 3.廠商徵文若已結案,請於徵文頂端張貼「本次徵文已結案」字樣,請勿刪文。

 

🪄V.「醫美體驗類」徵文注意事項!

 醫美體驗案須於文中註明「有律師|法務審稿」,否則不得徵文!

 

🪄VI.「住宿體驗類」徵文注意事項!

 住宿體驗案須於文中註明為「合法住宿」,否則不得徵文!

 

🪄VII.雙方合作前應簽訂「合約」等書面憑據

 建議廠商與KOL雙方在進行合作前,
 應自主建立「簡易合約」或「合作備忘錄」等書面憑據,
 作為雙方溝通、協調、合作、規範之具體依據。

 

🪄VIII.合作雙方履約權益&義務

 KOL則應在合作前,以上列書面憑據與廠商進行協調及確認。
 另建議KOL接案後,基於雙方互信原則、合約精神,
 應依照雙方議定的書面條件進行履約。

 

🪄IX.社團受理&管理機制

 KOL若答應廠商撰寫商品體驗文,收到商品後經通知3次仍連繫不上,
 廠商可直接在徵求文下方公告該名單(但不得惡意洩漏個資)。
 反之,如有廠商惡意拖欠/拒付稿酬,本團將建置廠商黑名單機制。

 

🪄X.關於社團使用規則

 制定【電商好夥伴MAX】部落客免費接案社團 使用規則
 是為了讓社團的互動更有效率。
 因此參考各家社團規則之大成,隨時會因應大家的反應做調整。

 本社團服務目前一切免費!

 希望大家都能基於互相尊重的原則,彼此配合,共創雙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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